来源:匿名 发布日期:2016-03-29 11:53 浏览次数:488
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
鄂农办函〔2016〕21号
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
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的通知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农业局(委):
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2016年1号文件和农业部等11部委《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,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》(农加发〔2015〕5号)精神,加快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,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,助力精准扶贫,我厅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湖北省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推介条件
湖北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以县、乡(镇)、村和企业、合作社等为主体,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农业功能多元,产业融合发展。农业生产、田园景观、农事体验项目有机衔接,生态农业、循环农业、设施农业协调发展,一村一品、一家一艺特色鲜明,种养加有机融合,广泛吸纳农民就地创业就业。
(二)民俗风情独特,村容景观别致。乡土风情与地方特色浓郁,传统村落民居保持完整,田园风光与自然生态优美,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并存,村容村貌整洁。
(三)组织管理规范,休闲功能齐全。经营管理或农事节庆活动水平较高,乡风民俗文明,诚实守信。进村道路、指示牌、公共厕所、停车场和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齐全,旅游商品和农家餐饮特色鲜明。
二、推介材料
(一)视频资料。反映各主体美丽乡村特色、活动及成效的视频资料。提供近两年内制作的高清晰视频文件,mpg、avi、mp4格式均可,时长15分钟左右,视频文件应注明“××单位××视频”,以便进行专业编辑。
(二)文字材料。重点描述山水田园、村落民居、农耕文化、民俗风情、科普教育、农家餐饮和旅游商品等方面的特色,游客接待量和营业收入,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情况,配套设施建设和进出道路交通情况,字数1000字左右。同时提供3条最有代表性的广告宣传语。
(三)图片资料。反映最美休闲乡村或农事节庆活动的jpg格式图片(照片)10张,图片应有注解,分辨率应不低于300 dpi。
三、征集编辑
(一)征集上报。4月15日前,由各市、州农业主管部门征集相关视频、文字和图片资料,上报省农业厅农业产业化处。
(二)视频制作。省农业厅委托有关单位对视频资料进行遴选编辑,制作湖北最美休闲乡村宣传片。
(三)图文制作。省农业厅组织对文字和图片资料进行编辑,印制宣传册。
四、宣传推介
4月底,省农业厅举办宣传推介活动,请主要媒体及旅行社参加。在荆楚网视频频道、湖北农业信息网和湖北农业微信公众平台等,举行湖北最美休闲乡村宣传片上线仪式,发放宣传资料;通过湖北广电总台以适当方式播放宣传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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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
2016年3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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