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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动态

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会员质量安全共同承诺

来源:匿名  发布日期:2015-07-31 08:46  浏览次数:226

      产品质量和食品(农产品)安全,事关民生大计,事关企业生存发展,也事关地区和国家形象,国内民众和国际社会极为关注,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。为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,我们龙头企业协会全体会员庄严承诺:

      一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。以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产品质量法》和《湖北省实施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为准绳,健全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企业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。

      二、实施标准化生产。凡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、添加物或原辅料,坚决不使用;凡国家法律法规或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使用的,一律不使用;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的,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使用,绝不超范围、超量滥用;严格生产操作规程和工艺流程,绝不偷工减料、以次充好。努力做到资源节约、环境友好

      三、实行质量安全检测制度。凡产品生产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或原料,有检验合格报告的,做到逢进必查;没有检验报告的,做到逢进必检。对企业生产的产品,做到逢出必检,合格放行。

      四、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。建立农业投入品或原辅料进货台帐,建立产品生产记录档案,建立产品销货台帐,实行和规范产品包装、标签和标识;对不合格产品,及时进行追溯和召回,并查明原因,排除问题。

      五、积极开展质量安全认证和名牌创建。凡食用农产品和食品,都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或者有机食品认证,生产加工企业要通过ISO、HACCP、GAP、GMP等体系认证,加强品牌资源整合和宣传力度,不断规范企业管理,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,打造知名品牌。

      对以上承诺,我们将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舆论监督,坚守责任和诚信,为发展现代农业、增加农民收入、促进社会和谐、建设新农村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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